活動資訊-轉知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24日臺教學(三)字第1152800255B號函辦理。
二、原「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業經教育部修正發布,並將名稱修正為「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
三、檢附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各1份(如附件),請逕行下載參閱。
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修正規定.odt
1150224人才庫建置要點來文.pdf
教育部令.pdf
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培訓課程內容.pdf
二、原「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業經教育部修正發布,並將名稱修正為「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
三、檢附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各1份(如附件),請逕行下載參閱。
相關檔案
1150224人才庫建置要點來文.pdf
教育部令.pdf
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培訓課程內容.pdf

